源法律师受邀前往北京市中银(南京)事务所交流
2019年8月20日,受北京市中银(南京)事务所邀请,上海源法律师事务所唐峰主任、程文杰书记及几位合伙人等8人,前往南京参观交流。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监事长、权益合伙人蔡俊旺律师、高级合伙人曹春华律师、晏驰律师以及行政主管程莉参与座谈会。
此次座谈会上,首先由北京市中银(南京)事务所蔡俊旺律师就其律所的品牌建设和团队化建设方向、品牌宣传策略以及青年律师培训和发展等一系列重点做详细解答。程莉主管就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进行分享。
然后,我所唐峰律师就律所管理制度、律师成立团队的重要性、如何提升专业能力等方面作了精彩发言。最后,双方律师在风险控制、品牌建设、专业化建设、业务发展等方面开展了深度交流。
此次南京交流之行,进一步增强了双方的友好关系,促进了两家律所的合作。同时通过交流,源法律师客观地认识自己,学习中银的有益经验和成果,这对于提高源法律师的业务水平、增强律所建设都大有裨益。
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 探索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
源法律师当选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9年7月16日,上海源法律师事务所唐峰、李秀华及惠晋生三位律师收到“钦州仲裁委员会”的聘书,成为钦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钦州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核准登记和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而依法组建的机构,于1996年12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钦州仲裁委员会是以仲裁方式解决经济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的机构,由权威人士、法律、经济贸易专家等组成,并聘请了一批具有法律、经济贸易等方面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权威人士兼任仲裁员,依法独立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目前钦州仲裁委员会的分支机构为钦州仲裁委员会灵山分会。
2016年12月17日,钦州仲裁委员会根据钦州市委办、市政府办[钦办(2016)39号]文件精神,在钦州市挂牌成立钦州国际商事仲裁院。钦州国际商事仲裁院设立时引进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制定实施与国际接轨的商事纠纷仲裁规则,用于服务北部湾自贸试验区建设。
钦州国际商事仲裁院是依法解决国内、涉外和国际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专门机构。具体受案范围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争议;国际货物运输中的争议;国际保险中的争议;国际贸易、支付结算中的争议;国际投资、技术贸易以及合资、合作经营、补偿贸易、来料加工、国际租赁、国际合作开发自然资源、国际工程承包等方面的争议;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争议;海上碰撞、救助和共同海损中的争议;国际环境污染、涉外侵权行为中的争议等。同时也包括国际的或涉外的仲裁案件、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仲裁案件、中国内地仲裁案件,依法开展咨询、立案、开庭、审理、裁决等仲裁服务以及调解服务。
“有纠纷,找仲裁”,钦州仲裁委员会将突出当事人意思自治、公平公正、快捷保密、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等原则及特点,尽心尽力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次,我所三位律师受聘为钦州仲裁委员仲裁员意义重大。
本所惠晋生律师又获委托人锦旗嘉奖
2019年6月10日,当事人姜毛头、姜晓东将“精通法务办案,细腻尽善仅美”的锦旗送到了上海源法律师事务所,表扬惠晋生律师在办案中尽心尽责为当事人服务的态度和精神。
在遗产继承案件中,对于精神病人的遗嘱,各个法院的判定标准均不一致,在一审法院已经判决当事人败诉的情况下,惠晋生律师没有受到一审败诉的干扰,认真仔细对案件中证据进行核对,精心准备了二审的上诉状,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后认为:精神类疾病有轻有重,有长期性有间隙性,有痊愈的有未痊愈的人的精神健康状态判定也因判断人的认知能力、医疗水平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判定结果,故我国法律规定了认定自然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应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予以确定。未经法定程序确认,即便有长期史的患者,也不能当然否定其民事行为能力。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支持了当事人的请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海源法律师事务所荣获2017-2018年度闵行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上海源法律师事务所荣获2017-2018年度闵行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本所高级合伙人唐峰律师受聘为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特邀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9年4月16日,本所高级合伙人唐峰律师受聘为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特邀专业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英文名称:Shanghai Corporate Counsel Association,简称SCCA),是由本市企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于2004年10月经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批准登记成立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业务主管机关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接受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